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民法債編各論
Civil Code-kinds of Obligations 
開課學期
104-1 
授課對象
司法組  
授課教師
吳從周 
課號
LAW3281 
課程識別碼
A01 37210 
班次
01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一6,7,8(13:20~16:20) 
上課地點
法1401 
備註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0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民法債編各論課程概要
本課程將著重在對於各種之債作契約「類型化」之觀察,特別是以契約類型
之特徵對二十七種有名契約作如下六大類之契約分類,包括: 1.財產權讓與契約2.物供他人使用收益契約3.勞務與工作物給付契約4.具共同團體性之契約5.債權有價證券化6.承擔風險契約。課程目標除使修課同學整體性掌握各種之債外,也將同時著重於整合與連結民法總則及民法債編總論之學習成果,作為驗收整個民事財產法學習的總複習與總整理。
由於一學期授課時數已縮短為每週三小時,本課程除了緒論的整體性觀察外, 僅能以1-3之類型中各一個主要類型作深入說明(主要以買賣, 租賃及承攬為主)。詳細內容擬於第一次上課時以圖表說明。
此一課程目前坊間主要有以下教科書,可供修課同學自行決定選用,茲列舉供參考,開學後並不擬指定以下特定教科書:
1.黃立主編,民法債編各論(上)(下)冊,坊間最新版,元照
2.邱聰智、姚志明,新訂債法各論(上中下)三冊,坊間最新版,自版
3.劉春堂,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三冊,坊間最新版,自版
4.林誠二,民法債編各論(上中下)三冊,坊間最新版
5.黃茂榮,債法各論(第一冊增訂版),坊間最新版
由於本課程授課分量甚重, 如果無法固定出席課程者,建議請勿輕易嘗試本課程的選課。
 

課程目標
本課程將著重在對於各種之債作契約「類型化」之觀察,特別是以契約類型之特徵對二十七種有名契約作如下六大類之契約分類,包括: 1.財產權讓與契約2.物供他人使用收益契約3.勞務與工作物給付契約4.具共同團體性之契約5.債權有價證券化6.承擔風險契約。

課程目標除使修課同學整體性掌握各種之債外,也將同時著重於整合與連結民法總則及民法債編總論之學習成果,作為驗收整個民事財產法學習的總複習與總整理。
 
課程要求
準時出席每次課堂, 課前預習, 課後複習

本課程僅以學校規定之期中及期末考成績作為評量標準, 不得要求以其他方式(例如補交報告)作為額外之評量方式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課程進行中補充 
參考書目
同上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